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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加入產銷履歷
農產品經營業者有意加入產銷履歷行列,首先確認是否符合《產銷履歷農產品驗證管理辦法》之身分資格,再依據所屬性質選擇驗證申請項目。
一、身份資格定義
(一)農產品生產者農產品生產者指的是利用「田地、農場、畜牧場、水產養殖場」等各類型土地生產「農糧、畜禽、養殖水產品」的農產品經營業者。
(二)流通分裝業者購入通過驗證的產銷履歷農產品,經過分裝再販售的業者。此部分業者如果從事蔬果流通業,可申請「蔬果分裝或流通驗證」,其餘產品仍需申請「產銷履歷加工驗證」。
(三)加工業者購入通過驗證的產銷履歷農產品,經過加工再製販售的業者,此加工業者需申請「產銷履歷加工驗證」。
二、申請流程不論是農產品生產者、流通分裝業者、加工業者想要申請驗證,依照4個階段來進行相關工作,分別為:初步準備、確認申請、現場稽核、驗證取得等階段。
依申請身分資格分別介紹各階段相關作業內容如下:
(一)農產品生產者
申請階段 | 作業內容 |
---|---|
初步準備 | 1.瞭解相關法規與規定 2.取得「蔬果分裝或流通」TGAP進行瞭解 3.落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或5S原則衛生管理 4.若對驗證規定與TGAP有不瞭解的地方,可尋求輔導資源協助。輔導協助單位:國立臺灣大學農業規劃發展研究中心,電話:02-33664846 5.瞭解執行產銷履歷的責任與義務後,確認是否申請 |
確認申請 | 1.挑選驗證機構,瞭解驗證成本 2.至「產銷履歷資訊系統」申請組織代碼 3.確認驗證範圍並準備相關文件 4.建立生產紀錄並至「產銷履歷資訊系統」登打 5.保存相關生產、資材證明採購等單據,以供查驗。 *「農糧產品產銷履歷登錄系統」 https://resume.afa.gov.tw *「畜禽產品產銷履歷整合登錄系統」 http://ats.naif2.org.tw *「水產品產銷履歷登錄系統」 http://ap.fishtap.org.tw *「林產品產銷履歷登錄系統」 http://tap.forest.gov.tw/ |
現場稽核 | 1.確認已完成一個生產週期或至少3個月的生產紀錄 2.確認場區現況已符合TGAP與法規要求(自我查核完成) 3.聯繫驗證機構進行現場稽核 4.現場稽核時,場區一定要有生產中的產品,以供驗證機構抽樣檢驗 5.驗證機構稽核完成時,宣布是否符合驗證資格以及告知現場「不符合驗證規範」缺失事項 |
驗證取得 | 業者在「不符合驗證規範」的缺失事項矯正完成及產品檢驗確認無違規後,才算正式通過驗證 |
正式取得驗證資格後,最重要是要有基本觀念「驗證是一個持續進行的狀態,不只是單次稽核」。不論登錄生產資料、生產過程管理或標籤使用,皆依照相關規定執行並持續進行產品批次管理,避免產品混雜無法辨識是否為產銷履歷驗證產品,且同時要將資料妥善保存以供備查。
為提升農產品與其加工品的品質及安全,維護國民健康及消費者權益,《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》(下稱本法)在96年1月29日公告正式施行,是規範我國優良農產品、有機農產品及產銷履歷農產品制度的特別法。
農委會在母法通過後6個月內,公告本法執行相關子法,包含《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施行細則》、《產銷履歷農產品驗證管理辦法》、《優良農產品驗證管理辦法》、《有機農產品及農產加工品驗證管理辦法》、《進口有機農產品及農產加工品管理辦法》、《農產品檢查及抽樣檢驗辦法》、《農產品標章管理辦法》、《農產品驗證機構管理辦法》及《檢舉違反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辦法》等。
由於《有機農業促進法》在107年5月30日公告,108年5月30日施行,因此有機農產品及進口有機農產品的認驗證及管理的相關法規,已改由《有機農業促進法》專法管理,相關子法請參照最新公告版本。
*最新法規動態請至農委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:https://law.coa.gov.tw/GLRSnewsout/index.aspx